「內科專科醫師訓練學習護照」問答集

1. Q: 學習護照是要印出來填寫嗎?
A: 學習護照,並不鼓勵列印填寫,請直接用電腦登錄存檔,醫院評鑑時將由委員實地查核電腦檔案。
2. Q: 學習護照內的「日期」、「時間」有規定填寫格式嗎?
A: 「日期」,請填西元年、月、日,並以照護區間填寫,(例如:2007/07/01-2007/07/05)。
「時間」,請填00:00-00:00,(例如:13:30-17:00)
3. Q: 住院照護中「親自照護」或「見習」,要如何註記?
A: 「親自照護」或「見習」,請打勾(V)註明。
4. Q: 住院照護「必修」例數如為兩科以上合計,應如何填寫?
A: 同一疾病如出現在兩科以上之住院照護,必修例數即可合併計算,但各科相關疾病之住院照護病例可與ICU合計者,則必須在ICU完成。
5. Q: 為何有些疾病的住院照護「必修」例數項下,有例數規定,有的是空白。
A:

住院照護規定有「必修」例數者為重要或常見疾病,住院醫師必須親自照護,並在三年內完成。應記錄之必修例數僅為訓練過程中之最低標準,其整體訓練過程仍應依訓練醫院排班規定照護病人。
未註明「必修」例數的為可選(option)項目,為可遇不可求的疾病,並未要求一定要親自照護,但將以完成百分比為醫院評鑑及內科專科醫師甄審參考。

6. Q: 勾選"親自照護"和"見習"有何差別?
A: 住院照護規定有「必修」例數者,住院醫師必須親自照護。可選(option)項目並未要求一定要親自照護。
「見習與判讀」項下之疾病或檢查則均為見習項目。
7. Q: 有些較少見的病,如Amyloidosis、Sarcoidosis,若沒有親自照護而有見習到可否成立?若根本都沒見過,是否會影響資格?
A: 答覆如上例。
8. Q: 提前上班的R1是否現在就要開始填寫?還是要等到七月以後正式向學會登記起算資歷後再寫?(因為要在學習項目上填上日期)
A: 提前上班的R1,到職後即可開始填寫。
9. Q: 如果在R1時就已接觸到R2或R3的疾病照護或檢查項目,可以提早填寫嗎?
A: 可,但不表示學過就可不再照護病人,其整體訓練過程仍應依訓練醫院排班規定。
10. Q: 是否不要限制學習的年級,而是以有沒有為主?因為每人的學習能力和程度都不一樣,R3檢查的項目R1也可以學習才對。
A: 可,同上例。
11. Q: 有些疾病在門診訓練時遇到,是否可將病歷號碼列入?
A: 除須親自照護之「必修」疾病,須為住院照護外,以全人醫療觀點,住院醫師接觸到的均可列入。
12. Q: 是否每一項都不需主治醫師簽名?
A: 學習護照初期實施,不希望造成行政負擔,住院醫師只要確實填寫病歷號碼、日期及主治醫師姓名即可,不需主治醫師逐一簽名,本會將於醫院評鑑實地訪視時查核。
13. Q: 學習護照是要先印出來,還是用電子檔存檔,待3年後一次印出來由內科部主任簽章即可?
A: 學習護照平常用電子檔存檔,3年後印出「輪訓總表」由內科部主任認可簽章即可。如為外訓時段,應在總表填上代訓醫院、代訓科別。
14. Q: 目前的學習護照版面過大,無法完整的在螢幕顯示,要用左右scroll的功能方可見到最右邊的事項,十分不便。可否修改為完整的全頁面顯示,而不需左右移動。
A: 「學習護照」為Excel格式,如覺得版面過大不方便填寫或閱覽,可將游標停留在標題列下一格,並至工具列“視窗”項下,點選“凍結窗格”,如此在移動捲軸時,仍可知道欄位名,便於填寫。如要全頁面顯示則至“檔案”項下之“版面設定”內之“頁面”調整縮放比例,預覽或列印時即可為全頁面顯示。